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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总工会行使“考察权”对未建会或未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得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
点击数1210 更新时间:2013/4/2 14:4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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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家口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政协委员换届推荐考核工作全面展开,许多企业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主动来到工会,或者联系筹建工会或完善工会组织事宜,或者来补上欠缴的工会经费。之所以如此,是工会组织坚持贯彻落实张家口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张家口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张办字【2013】76号)文件精神:“对不建立工会组织、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尊重并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推荐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不得授予劳动模范和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桥西区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由桥西区向市级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时,严把“考察关”,对企业经营者未建立工会组织或工会组织不完善、不按时缴纳工会经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或有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等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现象的企业,其经营者不能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选。 桥西区工会组织把关的举措,得到了桥西区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这次“审核”,有6家企业建立、完善了工会组织,发展会员208人,共计补缴工会经费9600元。(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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