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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足论证,助推困难职工创业就业项目落地生根
点击数630  更新时间:2016/5/20 9:07:04

          

   为加大对桥西区困难职工创业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促进有创业意向的困难职工进行创业就业,真正实现助推脱困。519日下午,桥西区总工会组织沀熹包具店、桥西小丸子青少年成长咨询中心、清真便利店三个创业项目申报困难职工、申报基层工会——新华街、南营坊街道总工会及项目担保人开展困难职工创业就业帮扶项目申报论证会。各项目申报人详细介绍了本人及申报项目情况,区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李贵平、常务副主席宁永丽、副主席白树萍、职工服务中心主任潘跃南参加会议并讨论。

    

根据相关规定,创业就业项目扶持对象为: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人员,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下岗的困难人员,困难农民工会员等三类重点人群。各级工会组织、受助者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创业项目,创业项目应为投资少、见效快,能帮助受助者尽快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项目。创业项目扶持方式分四种:一是小额贷款贴息方式,由市级以下工会与银行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办理小额贷款,一般不超过20万元,省、市工会可提供不超过3年的贴息。对于确有发展前途、吸纳人数较多的项目,可提高贷款额度,但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二是无息借款方式,由省、市工会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投放,每个项目一般为5万元以内,使用期限为13年,到期全额归还借款本金。三是资金入股方式,由工会组织实施或创业者联办的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可由省、市工会与提供配套资金的工会、具体实施的工会以及创业人员共同持股。四是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方式,对于所需资金额度较小、所需生产资料适于统一采购的简易创业项目,可由市级以下工会提出支持生产资料项目的意向,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省、市工会支付货款,生产资料提供给受助者,不需偿还。对于所需资金较大、形成固定资产的,由市级以下工会作为所有权人监管,无偿或以优惠价提供给受助者使用。

 

论证过程中,区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详细了解了创业项目的营业资质、场地设备、运营项目、发展规划和存在的困难,并对困难职工自主创业的勇气和项目的可行性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建议,同时针对创业项目的发展前景、市场开拓,与创业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宁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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