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
针对各工会主席提出的问题,与上级工会进行了沟通咨询,又了解了一些具体政策,现通知如下: 1、今年准备或已经退休的教师,已经参加了前五期的大病互助活动,且五期内没有报销过任何医药费的,在2013年患病的,可以不参加本次活动,但能免费享受本期的报销政策。 2、已经退休的教师,由于身份证体现年龄,原则上不能再参加互助活动。 3、有特殊门诊病例的教师,门诊费个人支付部分累计减去丙类药费,超过1500元,均可以报;住院与无特殊病例门诊病例患者相同,医保结算单上个人支付部分减去丙类药费,超过1500元,均可以报。 4 、在同一期内,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不限次数,可多次报销,也可合并一次报销。 5、所有报销药费的材料均先交到教育局工会,扫描后统一上报区工会。参加妇女安康保险的教工发现患病的,请及时与局工会联系。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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