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职工(特困职工、脱困无望职工)认定标准
(一)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
1、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人均收入低于525元);
2、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就业子女)因病、因学、因灾,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人均收入低于525元);
(二)特困职工认定标准:
1、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就业子女)因患下列1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①恶性肿瘤
②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术)
③再生障碍性贫血
④急性心肌梗塞
⑤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
⑥脑中风后遗症(造成永久性功能障碍)
⑦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⑧重大器官移植术
⑨脑膜炎后遗症(造成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⑩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就业子女)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经医保报销后,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高中教育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
(三)脱困无望职工认定标准:
已被认定的特困职工中,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且5年内靠家庭自身无力摆脱现状的。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
2、因患重大疾病且需要终身治疗,造成连续3年以上当年医疗费自付部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会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及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的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法定赡养人无力承担责任,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
二、困难职工摸底审核流程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机关、事业、企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职工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本人和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2、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需提供患病者病案首页(近一年住院)或诊断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当年治疗的医保结算单据或医疗费用票据。
3、职工子女就读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就读院校在校证明原件,以及学生本人和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二)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形成公示报告并上报区总工会备案。
(三)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指导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张家口市困难职工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由职工户籍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工会组织进行审核。
(四) 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将相关证明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至该职工档案附件中。
(五)“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录入流程
1、档案中的职工本人及家属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准确一致,家庭住址要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填写两个。
2、准确填写致困原因。杜绝“家庭成员中没有子女信息却选择子女上学为致困原因”、“本人或亲属因病致困却在健康状况一栏中选择良好或一般疾病”等逻辑关系矛盾现象。
3、基本信息中没有显示但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信息在备注一栏中进行注明,例如职工或家属患病的年费用总额和自付额、职工或家属所患特殊病种的说明等情况。
所有档案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规范填写和完善档案编号。困难职工档案以大写字母“K”开头,特困职工档案以大写字母“T”开头,脱困无望职工以大写字母“TT”开头。档案编号格式为字母“K”或“T”+“张”+9位数字,数字前两位是桥西区代码,编码不能缺位或多位,三项缺一不可。
三、具体要求
1、此次摸底调查工作是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新版“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在我省试运行的有关要求开展的,也是为我市各级工会进一步规范实现“依档帮扶”、加强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奠定坚实基础。
2、新版“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对今后的帮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有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一年至少更新和完善一次职工档案信息,逾期未能更新和完善的档案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档案,无法在下一年度享受帮扶救助。
3、时间安排
各镇街、各直属企业工会于6月底之前把摸底的困难职工信息录入到档案库中,且将困难职工各种证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公示报告一并上报区总工会备案。
商务局、工信局于7月10前把摸底的困难职工信息录入到档案库中,且将困难职工各种证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公示报告一并上报区总工会备案。
文件及政策咨询联系人:潘跃南,联系电话:8189175
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
陈大伟,联系电话:8189175
潘跃南,联系电话:8189175
附: 1、《张家口市困难职工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
2、填表说明
张家口市桥西区总工会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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