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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总工会关于做好“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通知
点击数2642  更新时间:2011/4/23 10:10:30

桥西区总工会

关于做好“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通知

                              

各镇街总工会、各直属工会:

近年来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率逐年上升,“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花钱少、保险系数大,有效地保障了女职工在突患大病后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增强了女职工抵御大病的经济承受能力,为患病女职工解决了燃眉之急,深受广大女职工的欢迎。

2011年,“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每年每名女职工交纳保费15元,在保险期内(一年),经县及以上医院初次确诊为原发性妇科癌(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由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1万元)。“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手续简便、价格低廉、理赔快捷、惠及面广,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各种人群的需要。该险种属于独立的保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等其它任何险种互不干涉,自成一体,女职工可在参加了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险的同时,多增加一份保障。区总工会已积极和市总工会及保险公司沟通,保证保单和相关票据的及时下发。

各镇街总工会、各直属工会女职工委员要积极争取基层工会组织的支持,发挥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根据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的号召广大女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踊跃投保。提倡女职工个人自愿购买,积极倡导“我投保,我受益,我帮人,人帮我”的投保理念。请入保的女职工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缴纳保险金到区总工会办公室。为了及时赔付,请各入保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在本单位女职工确诊后的第一时间,将患病女职工的姓名及时上报区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  李敏

联系电话:0313-818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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