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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点击数13647  更新时间:2008/8/26 16:33:37

 

桥西区总工会

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为确保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使工会的权利和义务落到实处,更好地带领和组织职工投身于公司建设和发展中去,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会议:一般半年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委员参加才能召开,会议主要对涉及企业发展、自身建设、维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经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需作出重大决议时,应有半数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到会才能召开,如要对某项决议进行表决,赞成数应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才能通过,会议主要对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及换届选举进行表决。
     三、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职代会主要对涉及企业的民主管理、企业的经营决策、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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