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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 | |
点击数3948 更新时间:2010/4/29 10:17: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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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 全区企业经营者:根据《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张家口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们决定于2010年3月至6月在全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请广大企业经营者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全面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任务。 工资集体协商是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企业行政部门就职工工资福利等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协商最后形成书面协议的一种社会活动。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工资决定机制的客观要求,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推行这项工作,是为了把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与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需要”和“可能”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契合点,在维护职工利益和推动企业发展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让企业和职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发展基础上的合理增长,促进双向维护,形成劳资双赢的局面。 各位企业经营者,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是矛盾的统一体,办企业的目的是追求资本最大化,而职工追求的是工资的最大化。对职工来讲,“企业发展我受益,我为企业做贡献”。对企业来讲,“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善待职工就是善待企业”。在企业和职工问题上,要更多从利益一致方面看。所以,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报酬权益,是劳动关系和谐,互利双赢,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是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行径。为此,我们希望全区企业经营者,要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认真做好工资集体协商这项工作,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合作,祝您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桥西区总工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工商业企业联合会 2010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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