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总工会
党风廉政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工作,是建设廉政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围绕建设廉政型机关,廉洁型党员、干部队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管,特订立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总书记、工会主席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5)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5、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6、防止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政务活动,不准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7、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准假公济私和化公为私。
8、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9、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10、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作风,不准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