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区级“工人先锋号”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
“工人先锋号”授予各类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基层班、组、站、所、工段、车间、事业单位的科(室)。
凡是具有法人资格以及分公司名称的单位,无论名称如何均不在申报范围。
二、“工人先锋号”基本条件及考核标准
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1、爱岗敬业,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创优做贡献,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质量、讲效益,取得了突出成绩。
2、文明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行业职业规范准则,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不断提高以人为本规范服务水平,树立了文明优质服务良好信誉。
3、争当先锋,形成团结和谐集体。主人翁精神落实在具体行动,人人争当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建功立业模范,有积极向上的团队凝聚力。
4、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责任制度,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反“三违”,保平安,在基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无重大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5、钻研技术,劳动技能水平不断提高。经常开展全员职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形成了“学习型班组”良好氛围。
6、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促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争先创优,“两提一优”显成效。开展“两提一优”活动成效显著,措施完善,扎实有效,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活动,得到了群众公认和服务对象赞誉,赢得了社会良好评价。
三、申报评选的程序
1、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评选。
2。基层工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工人先锋号”基本条件和《考核表》,(本单位、本行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所定的标准亦可),形成自查报告,提交上级工会检查验收,逐级推荐申报。
3、区总工会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根据创建“工人先锋号”基本条件和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予以命名。
4、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在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工人先锋号”称号。
附:《桥西区“工人先锋号”申报表》
桥西区“工人先锋号”
申 报 表
班组名称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桥西区总工会制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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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班组(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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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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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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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有制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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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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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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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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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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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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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工会意见 |
工会主席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区总工会意见 |
工会主席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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