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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活动的问答
日期:2008/9/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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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依法平等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的行为。

    2、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是什么?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

    3、如何理解合法原则?

    首先,集体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产生用人单位协商代表及职工方协商代表。第二,集体协商的程序必须合法。当事人双方在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三,工资集体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4、如何理解平等原则?

    在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特权。在协商过程中应当相互尊重,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和主张,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强加于别人,更不得以威胁、命令的手段强迫对方。

    5、如何理解兼顾双方合法利益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协商过程中,企业方既要考虑企业实际承受能力,也要兼顾职工的合理要求;职工方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也要兼顾企业的长远发展。

    6、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分哪几个阶段?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分六个阶段:一是启动阶段,由职工方或企业方提出协商要求;二是准备阶段,由协商双方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三是协商阶段,由协商双方通过会议的形式,互相沟通商议,达成一致;四是审议阶段,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五是送审和公布阶段,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工资集体协议正式文本应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应以适当的形式公布;六是履行阶段,职工方和企业方应切实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分别履行各自的义务,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要履行职责,监督对方的执行情况,维护本方的权益。

    7、工资集体协商应该由哪一方先提出?

    职工方和企业方都可以根据本方的实际情况,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8、应该以何种方式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发出(协商意向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应该采取书面的形式。

    9、《协商意向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工资集体协商意向书中,应该明确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等。

    10、收到一方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应该如何处置?

    在接到一方的工资集体协商要求后,另一方要及时研究,并在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1、职工方协商代表怎样产生?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组织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12、企业方协商代表怎样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13、企业方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是否可以相互兼任?

    协商代表分别代表本方利益,企业方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能相互兼任。

    14、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有没有人数的最低规定?

    双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人数每方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且需确定1 名首席代表。

    15、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怎样产生?

    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一般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也可以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职工代表担任;未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由职工协商代表推举产生;企业一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以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16、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的主要任务是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共同主持协商会议,负责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17、本单位以外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为了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协商双方首席代表以书面形式委托本单位以外人员作为本方的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但在人数上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18、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是否应该计算在本方代表的人数内?

    集体协商双方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应计入本方代表的人数。

    19、依法产生的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能否更换?

    依法产生的集体协商代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更换。更换协商代表应当根据产生的程序进行。

    20、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2)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解答本方人员的询问;(3)提供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4)代表本方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工资协议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享受哪些保护?

    职工协商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劳动时间的,其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变。职工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得与职工协商代表解除劳动合同。

    22、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义务是什么?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中,应当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守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23、职工可否向本方协商代表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情况?

    职工可向本方协商代表询问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协商代表应及时予以解答。

    24、工资集体协商以怎样的形式进行?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

    25、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主要程序有: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26、工资集体协商会议是否应当做好会议记录?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存档。

    27、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记录员可否由协商代表担任?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中的记录员不能由协商代表兼任,而应由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28、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2)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3)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5)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6)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7)计件工资制企业的计件单价;(8)病事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有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9)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10)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11)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12)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13)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29、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是否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方获通过。

    30、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怎么处理?

    如果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没有通过的,双方协商代表应当重新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31、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为多少?

    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为一年。

    32、工资集体协议何时生效?

    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需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

    33、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材料包括:(工资集体协议送审表)、协商双方代表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工资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包括代表的产生、协商程序、主要议题等)各一份,以及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一式三份。

    34、工资集体协议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没有时限?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方在七日内制作职工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草案。

    3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协商双方应该怎么处置?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中提出修改意见的,协商双方应及时协商,修改工资集体协议,并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6、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是否应当公布?

    协商双方应及时将已经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37、工资集体协议可以擅自变更或解除吗?

    不可以。依法订立的工资集体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8、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工资集体协议?

    (1)企业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职工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职工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的;(3)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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