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总工会版权所有 |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工会简介 领导介绍 基层工会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工会文件 政策法规 工作制度 基层动态 劳模风采 帮扶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张家口市桥西区总工会 > 文件资料 > 帮扶工作 > 正文

文件资料
全国劳模“三金”和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救济金申报范围
日期:2008/9/1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3910 次  字体:【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国劳模“三金”和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救济金

申 报 范 围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发放全国劳模帮扶资金的通知》要求和《河北省省部级劳动模范生活困难救济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劳模“三金”申报范围

1、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对象:

1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1700元的全国劳模;

2)以种地为主要来源、无其他固定收入的农民全国劳模和五六十年代响应国家号召返乡的全国劳模;

3)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评选的全国劳模。

2、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的发放对象:

1)全国劳模年度自付医药费3000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全国劳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生活困难的;

3)由全国劳模抚养或赡养的直系亲属因患重病自付医药费5000元以上、遭受意外灾害、就学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全国劳模遗孀生活困难的。

3、全国劳模2009年春节慰问金发放对象:我市在世的所有全国劳模。

二、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救济金申报范围

1、省部级职工劳模低收入补助发放对象:

12008年在职和下岗失业月平均工资低于980元的省部级劳模;

22008年月平均养老金低于930元的省部级劳模;

3)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返乡的省部级劳模。

2、省部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的发放对象:

12008年省部级劳模本人自付医药费5000元以上的;

2)因患重大疾病大额医药费多年没有解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因劳模直系亲属自付医药费过多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站内文章搜索
    标题  内容 关键词 
    高级搜索  

         
    公告栏
     桥西区 2024 年张家口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推荐名单公示 (04-18)
     桥西区2024年省劳动模范推荐名单公示 (03-12)
     桥西区总工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09-24)
     桥西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04-21)
     公示 (01-29)
     关于桥西区“女工先锋”评选表彰的公示 (10-20)
     2019年桥西区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 (09-04)
     西工字[2020]6号桥西区总工会关于2019年度区工会系统新闻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04-29)
     西工字[2020]5号桥西区总工会2020年工作要点 (04-29)
     桥西区总工会关于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竞赛的通知 (07-16)
    最新图文

    桥西区总工会召开2021年度中秋国

    堡子里街道总工会 “迎五一”政治

    桥西区总工会关爱贫困学生

    张家口市桥西区总工会举行“端午
    COPYRIGHT © 2007 - 张家口市桥西区总工会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13-8189073 传真:0313-8189079 冀ICP备2021017411号-1 E-mail:zjkqxqzg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