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困难职工申请救助审批程序
(一) 个人申请
申请者要提交如下资料:填写《桥西区困难职工求助申请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会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市总工会“特困职工优待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 所在单位工会签署意见
单位工会和主管部门工会要严格把关,指导职工做好救助申请工作,并且做到实事求是,认真核实情况和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单位工会负责同志及时报送区总工会,被救助职工由街道工会和社区工会签加意见。
(三) 助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在收到上述全部资料后,办公室及时进行调查走访,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特急情况特殊处理。一次性救助资金3000元以上的,初审后发回原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3天内无投诉意见的,即按程序由领导小组审批。
(四)救助资金领导小组审批
经救助资金领导小组审批后,同意救助的,注明救助资金数额;不同意救助的,要注明理由,镇街工会及厂工会要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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